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进一步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着力培养和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更好服务“三
高四新”、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需求和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2021年5月—7月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竞赛时间
2021年5月—7月
三、组织机构
(一)本次大赛设组委会,校长任主任,分管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学工处、校友办、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赛参赛组织、咨询指导、作品申报和选送工作。
(二)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邀请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
四、参赛项目类型及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比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在自愿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推荐(推荐项目须提前在大赛系统内报名),再直接参加我省全国大赛选拔赛(每个学校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 5 个),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
五、参赛赛道和条件
见附件1、附件2。
六、校赛具体要求
(一)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组织网络申报项目数量要求及院级初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经费支持金额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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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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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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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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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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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院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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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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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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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院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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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育学院、数学与金融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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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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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院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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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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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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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院(部)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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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经费7000元,组织创新创业精英班和学创联学生组队参赛,网报数量不少于10个。
2.项目数量认定以大赛官网的网报数为考核依据。各学院网报数量超过基本要求数以上的,每多超过10个多增加300元组织经费。未达到有效申报数量要求的学院按比例核减支持经费。
3.各学院应制定院级初赛方案,结合网报情况组织院级初赛。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4.学校支持经费用于各学院组织项目网络申报、院级初赛评审和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校赛名额分配
校赛名额按各学院网报数量确定校赛名额。
(四)项目认定标准及指导老师、作者变更规定
1.跨院组队。以项目第一作者所在学院认定作品归属,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的作品,如果第二、三作者不属于同一个学院,第二作者所在学院计算0.5个作品,第三作者所在学院计算0.3个作品。如果指导老师与第一作者不是同一个学院,第一指导老师所在学院计算0.8个作品,第二指导老师所在学院计算0.5个作品,第三指导老师所在学院计算0.3个作品。同一学院不重复计算。
2.以推荐到校级决赛的报名表上信息为认定依据。进入校级决赛后,原则上第一作者、第一指导老师不允许更换,进入校级决赛后需更换第一作者以外的作者、第一指导老师以外指导老师的需经第一作者、第一指导老师书面同意,并经所在学院赛事组委会同意。推荐进入省赛后,原则上不得更换作者、指导老师。如需更换需经校赛组委会负责人同意。
(五)其他规定
1.所有参赛报名项目在报名后,经过评审入围决赛的作品,如作者本人中途退出的,在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视为授权校赛组委会可以另行组织团队使用该项目参加省赛。
2.学校“互联网+”优秀指导老师在国赛、省赛获奖作品、校赛前六名的第一指导老师中产生,其中国赛、省赛获奖作品指导老师优先。
3.根据师生比、作品数量、质量(省赛获奖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等完成情况,给予前两名优秀组织奖。
七、奖励政策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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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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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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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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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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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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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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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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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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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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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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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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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参照《永利总站ylzz55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执行。指导老师可在职称评定时按照指导效果获得对应的工作量和加分。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组织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获奖情况,将作为最后优秀组织奖和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依托创新创业课程的学生创业计划书、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SYB创业培训班教学成果、毕业5年之内的学生创业等渠道,挖掘优秀创新创业项目,重点组队、严格把关。
(二)各学院要成立竞赛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队进行精心指导,全方位提供资金、物质、技术和场地支持,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
(三)校赛结束后,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初赛方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总结等资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1.高教主赛道参赛对象和条件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和条件
永利总站ylzz55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高教主赛道参赛对象和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六、其他参赛要求和评审规则按《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附件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和条件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其他参赛要求和评审规则按《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