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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暂存储存室管理制度总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27

1、危险废物贮存前管理人员检查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不接收无标签的危险废物),安排其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台帐》。

2、危废仓库必须执行标识制度,按要求悬挂、张贴、设置与废物类别和性质相应的识别标志。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标签、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褪色、摆放不整齐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但须在国家规定的高度范围内,放危险废物的高度也应考虑地面承载能力。

4、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也不得将非危险废物混入危险废物中贮存,管理人员应抓好进仓源头及定期检查。

5、每个堆放区域应留有搬运通道。

6、装卸、搬运危险废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7、对危废仓库内清理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并定期将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8、危险废物贮存期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9、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严禁有明火,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记录在案。

10、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危险废物暂存室应急预案

一、目的

确保危险废弃物处理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适应于全院师生、运输方、处理方及外来人员。

三、职责

1、全院职工都有任务和职责维护存储室的安全

2、对暂存室内危险废弃物意外情况,发现意外的一线人员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或者院长反映实际情况,并及时通知附近师生员工。

3、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向上级部门或者直接反映给武装保卫处,由武装保卫处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4、对于意外情况较为严重时,由上级部门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四、应急组织

组长:文瑾             副组长:彭伟才

组员:全体实验员

五、应急工作程序

应急措施

1、危险废弃物不按规定地点贮存。

2、任何危险废弃物乱堆乱放,有可能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发现意外的师生应及时报知实验室中心主任或院领导,由院领导决定是否向上级校领导报告或者相关职能部门。

3、对乱堆乱放的,不分门别类存放的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归类存放。

4、重大污染由学校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5、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运输过程抛洒、泄漏

从实验室转移至暂存储存室时,转移师生发现情况后应及时处理控制抛洒、泄漏,并对抛洒、泄漏的废物进行清理回收。清洗地面,回收废液,暂存危废储存室,备案。情况严重时立即通知院领导,由院领导协调武装保卫处组织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针对性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储存室管理规定

1、危废存贮场所必须上锁管理。

2、危废存贮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且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危废存贮场所外必须设置危险识别标志。

4、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6、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及时送至危废存贮室,不得放置在实验室外存放。并由产生实验室责任人进行转移至存储室,并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危险识别标志,填写好相应的危险废物标签,实验中心做好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登记台账。

7、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名称、来源、进出量,实验室危废产生责任人、实验室资产员、院分管领导三方签名等。

8、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分别放置在各指定区域,严禁混放;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名称,重量及产生日期等标识。

9、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10、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11、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实验中心做好出库登记台账。

12、转出流程:资质公司对接资产管理员进行转运(确定转运日期-转运数量-资质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公司转出废液-公司负责人签字),转出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章进行操作。

13、危废存贮场所外应配备消防器材,贮场所内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洁。

15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严禁有明火,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记录在案。

16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类别判定流程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学院院长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院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院长为首、分管副院长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四、全院师生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工作人员,负责院内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实验室责任人,做到压实责任人,不漏一间实验室。

五、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做到绿色实验室,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八、制定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危废管理组织机构图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台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流向等信息,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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