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作者: 时间:2019-09-11 点击数:

为实现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一、常规检查的内容:

1、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教学计划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检查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学期授课计划表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讲稿(含电子教案)是否明确教学重点和掌握深广度;教师对学生课外学习指导及作业批改情况等。

2、教风、学风的情况分析。包括教学秩序(考勤)情况、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情况等。检查课堂上教师引导学生自学的情况和反映教师本人教学方法的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3、教师听课、评课的情况,院领导有重点地深入课堂听课,在检查教师授课情况时,除检查课堂讲授外,还应对教师的教书育人、教学态度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4、实习组织及进行情况。实习主要检查实习内容及实习安排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基本文件是否齐全,教师配备和学生分组情况等。

5、教学档案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试卷、成绩册、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安排及教学管理过程的档案等。通过对教学档案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教学档案的积累、整理、归档等工作,逐步完善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体制。

6、教研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7、下一步的教学工作安排。

二、检查的方法

1、教学检查主要以各教研室自检自查为主,院部组织有关人员随机检查。

2、教研室是教学检查的基本单位,可以通过教师自查、互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

3、各教研室通过召开专门教师会议分析本专业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程,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广泛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4、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自觉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执行学院考勤制度的情况、教师授课的情况、教材使用的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意见,将意见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5、各教研室在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主要分析本专业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可以邀请老师和高年级同学给学生介绍科学的学习方法,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教学的要求。

三、检查的要求

1、各教研室要按学院要求制订检查的计划。检查期间各教研室应填写必要的教学情况分析表格,检查结束后应提交必要的教学检查详细记录和总结报告。

  2、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检查,并按检查要求做好各教学环节的工作。明确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大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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