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17]260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级
引进境外人才与智力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国际交流处),各有关引智项目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单位自主引进和更加充分地利用境外人才智力资源,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5〕8号)规定,现就2018年度省级引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2018年度省级引智项目申报,严格遵循“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按需引进、讲求实效”原则,以提高引智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着力支持引进利用境外高精尖缺人才智力资源。
二、项目申报类别
2018年度省级引进境外人才与智力项目分为普通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普通项目。主要包括自主聘请境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经济技术、管理专家和文教卫专家,以及引进的国外技术、品种,以解决单位技术和管理等问题的有关项目。
(二)重点项目。主要包括“海外名师惠三湘”引智工程八个专项。紧紧围绕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四大创新”领域,积极对接和服务我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从海外引进70名以上高层次优秀专家服务湖南。
1、企业海外工程师专项。重点支持我省企业、科研院所从境外引进15名左右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企业海外工程师,通过产品创新等提升我省企业的国际创新能力,推动我省重点领域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2、企业管理精英专项。重点支持我省企业从境外引进15名左右企业管理精英,参与和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培训企业管理人才,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服务我省经济发展。
3、高校名师专项。重点支持省属高校引进海外名师非语言类外国文教专家5名左右,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层次,提升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的综合水平。
4、“两型社会”建设师专项。重点支持引进10名左右大师级高层次海外专家,指导长株潭城市群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工程机械与智能制造等五大关键领域的创新研究,服务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5、国家级园区专项。重点支持引进5名左右在我省国家级园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开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园区转型、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6、惠农技师专项。重点支持引进5名左右境外农林牧渔业高级技师,指导我省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畜禽品种、水产品优良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种养技术项目,加快科技创新应用,提升我省农林牧渔业的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7、“一带一路”专项。为了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友好交流和共同发展,重点在信息安全、新能源、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现代农业、软件与集成电路等领域,支持引进15名左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层次外国专家来湘工作。
8、海外名师讲堂专项。聘请海外名师名家或专家团队来湘参加学术交流和举办专题性讲座,开阔我省各类人才视野,提升能力水平。
三、申报要求与审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引智政策的宣传,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引进境外智力与人才的需求调研以及问题查找和整改,并指导帮助引智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审查流程
1、中央在湘单位项目由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2、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行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地方所属项目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确定申报名单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境外专家引进和境外培训处,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项目申报单位(个人)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防止出现造假及违规行为,审核主要包括:(1)资格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单位(个人)是否符合要求。(2)资料审查:报送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格式是否清楚、规范并符合要求,申报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市州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单位财政资金拨付隶属关系和本级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核。
5、各市州要加大对引智工作的投入,组织实施市州级引智项目工作并做好引智经费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部门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2018年引智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申报要求
1、为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国家外专局引智工作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http://eo.safea.gov.cn/
login.php)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用户不需要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单位按以下程序进行注册:用人单位登录《国家外专局引智工作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按照提示进行操作,注册信息中英文都要填写,完成注册审批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该系统。未注册的单位不得进行项目申报。
2、各市州外专部门和省直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行业准入证和项目单位的运转情况等(如经营状况、纳税、诚信情况)进行核实。
3、项目名称统一采用“引进(邀请)某国某行业专家从事XX项目或XX工作”的格式,例如“引进美国软件专家从事新操作系统开发”。项目中如果有英文缩写或专业术语,尽量用通俗易懂的中文代替。
4、原则上对同一项目不重复资助。如有特殊情况申请继续资助的项目,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项目名称”和附件1备注栏中注明“连续”,并详细说明继续申报理由。
5、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符合多个项目类别的,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6、如项目单位是已命名“国家或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国家或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项目单位”和附件1备注栏中注明“国家或省级引智基地”或“国家或省级示范单位”字样。
7、申报项目如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项目计划,请将项目批文复印件附在申报材料后。
8、2016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项目单位均取消2018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方案,按程序拨付资助资金。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各市州及有关厅局按要求填写《2018年省级境外人才与智力引进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后统一申报。
(二)申报普通项目统一使用《2018年省级境外人才与智力引进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3)申报,申报重点专项项目统一使用《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4)和《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农引推专项)申报表》(附件5),申报海外名师讲堂项目统一使用《2018年海外名师讲堂专题讲座计划申报表》(附件6)。项目申报表格请登录湖南省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hunan.caiep.net/)文档下载栏下载。所有申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不需要胶装,一式两份,文字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报送。
(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湖南省人社厅境外专家引进和境外培训处 刘 湘
通讯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430房间
电 话:0731-82689929 邮 编:410011
邮 箱:380271941@qq.com
附件:1. (省直、市州)2018年省级境外人才与智力引进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2.2018年省级境外人才与智力引进项目计划申报表(人才类)
3.2018年省级境外人才与智力引进项目计划申报表(品种/技术类)
4.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专项项目申报表
5.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农引推专项)
申报表
6.2018年海外名师讲堂专项计划申报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