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院申报、学校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2024年申报智能制造工程专业,预备案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和农业智能装备与工程2个专业,撤销物联网工程等7个专业,现予以公示:
对此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意见反映到教务处教研教改科。
联系人:应淑燕,电话:0738-8372905,邮箱:2609735244@qq.com
附件: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