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投票表决,拟授予以下人员“2021年度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民盟(3人)
吴新红、周惠新、李喜群
二、九三学社(3人)
龙选君、李传熹、郭开发
三、农工党:周丽华
四、知联会:王春晖
五、侨联:杨柳
六、民建:王少杰
七、统战干部(2人)
陈璐、胡继林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评人员需要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和校纪委反映。单位反映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需要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受理单位:校纪委 办公地点:明德楼501
党委宣传统战部 办公地点:明德楼510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