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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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8-31 点击:

湘教工委发[2008]3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精神,全面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高校改革与发展,根据省纪委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和省纪委主要领导指示,我厅委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高校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起来,努力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抓出成效,抓出特色,并持之以恒,形成长效机制。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省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高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基地,是高科技发展的高地,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不仅直接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更直接影响校风、教风、学风,影响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多年的努力,我省高校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阶段,因为内部管理、财务管理、招生收费、教学科研、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甚至违法犯罪问题,使得高校及其教育工作者的社会评价有所下降,高校的社会形象正在受到严重影响。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把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显得十分紧迫,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和科学的制度建设,促进高校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提高干部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推动高校的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三、总体要求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改进思想作风。要坚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形势与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持解放思想、总结新经验,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新的成绩,为实施教育强省战略做出新的贡献。

(二)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改进学风。胡锦涛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学习的本质是人对客观世界固有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运用。高校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必须坚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密联系高校事业的发展要求,紧密联系认识和解决高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自身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以促进高校的改革和发展为根本目的。把自学、进修、辅导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起来,把学习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为所联系的部门、单位和院系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或专题学习辅导。鼓励和奖励领导干部在党建或高等教育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

(三)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学校改革力度,抢抓机遇,稳步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和更好的教育资源。要坚持和完善校(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团组织、知名专家制度,改进和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校(院)党政领导要经常深入院系、班级、宿舍、食堂、教研室、实验室等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倾听群众意见,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关心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贫困学生和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克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作风。要端正文风、转变会风、减少应酬、节约开支。要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在干部选聘、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住房分配、基建项目招投标、财务预决算等方面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务知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扩大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范围;坚持和完善对新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落实群众对干部选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对在干部工作中收受贿赂、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或封官许愿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性,积极改进领导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三重一大”事情,必须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坚持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正确认识和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班长”与领导成员之间、领导班子各成员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议、办公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正确处理党委(常委)会、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之间的关系,提高学校党委(常委)、行政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要认真执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廉政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五)要坚持廉洁勤政,情趣健康,改进生活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勤俭节约方针,发挥模范作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公车旅游或借参观、考察、学习等名义游山玩水、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刹住讲排场、比阔气的奢靡之风,禁止巧立名目出国旅游。学校办事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大对10种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功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慎交友,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摆脱低级趣味,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腐朽没落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要严格自律,严禁跑官要官、跑职称要职称、跑项目要项目和拉票贿选,杜绝以权谋利、索拿卡要,抵制恶意中伤、造谣传谣,克服生活情趣低下、自律不严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为了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确保干部作风根本好转,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决定在省委提出将2008年作为作风建设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并在委厅机关和全省高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计划从今年9月开始,明年3月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是动员学习阶段(9月份完成)。各学校要按照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省纪委的要求和本通知的部署,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在全校范围进行广泛的动员,按支部组织系统的学习,提高认识,迅速掀起作风建设活动热潮。

二是查找问题阶段(10月到11月)。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干部自身和学校的办学、收费、管理等实际,组织开展新形势下加强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讨论,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对作风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单位和个人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每人要写一篇4000字左右的作风建设的心得体会。

三是整改提高阶段(12月到明年1月)。对查找问题阶段反映出来的集体和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研究、分解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并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效果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是回头看阶段(明年3月前完成)。就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整改措施,看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

(二)加强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等,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各学校在每年要举办一期以中层干部和教学科研骨干为主要对象、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素质。

(三)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各长效机制文件,坚持服务大局、从严要求、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同时,要针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状况,坚持每年确定一个或若干个要治理的重点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将作风建设长期坚持下去。

五、措施保障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事关发展、事关大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各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研究干部作风问题,切实把干部作风建设抓紧抓号,抓出成效。

(二)建立机构,明确职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分别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作风建设的领导机构和由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的办事协调机构,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作风建设的日常事务。党委“一把手”要负总责、做表率,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号党委、行政的参谋和助手,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严肃纪律,加强沟通。对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中思想不重视、认识不统一、敷衍应付、形式主义走过场,以及对发现的本学校领导干部严重的作风问题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高校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各校要随时向我们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和报告活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厅委和高校要定期编发干部作风建设简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交流,加强经验总结和推介。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对高校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尤其是在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将不定期的对各高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高校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作风建设活动的督查指导。平时,无论集体还是个人,在作风建设上如有突出问题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步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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