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电日常维护,增强内控管理,更加方便快捷的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水电日常维修部门职能划分及维修内容
(一)水电日常维修部门职能划分:后勤基建处水电能源管理科负责全校水电保障及学校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学工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房间内水电日常维修。
(二)日常维护概念的界定:对单件维修材料100元以下、单项维修总额500元以下的由维修部门安排区域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不另计人工费用。对单件维修材料达到100元以上、单项维修项目总额达到500元及以上、以及所有新建、改建的水电维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按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三)具体工作内容:
1.负责学校区域的灯、线路、阀门、龙头和水电故障等工作维修与管理。
2.负责对学校所有供电系统等设施进行巡查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电源输入输出畅通;保证学校用水管道畅通。切实保障师生办公、教学及日常生活所需水电的正常供应。
3.要坚持每日巡查制度,检查供电供水情况,杜绝跑、冒、滴、漏、偷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和维修故障无人报就无人修等状况的发生。
4.负责大型活动保电、维护工作。对学校的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大型考试、晚会等应该事先作好充分的准备,确保顺利进行。
5.负责对开闭所、高低压配电间经常性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避免事故发生。
二、水电维修时间规定
水电保障和维修工作在接到维修任务后一般在不超过30分钟时间内到达,确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应与申报单位及时联系沟通,说明原因,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
三、水电维修材料的采购
(一)水电日常维修材料由国资处根据水电材料的品牌、材质、品种、型号、价格及维修部门需求负责招标采购,确定用电和用水材料供应商。后勤基建处、学工处根据国资处招标后的中标供应商按需进行采购。
(二)维修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填报采购计划单,经分管维修部门副处长签字,报处长同意后,由维修部门到定点供应商家进行采购。
四、水电维修材料的验收与领用
(一)维修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单完成采购后,由处室指定的材料管理部门的材料验收员对材料的品牌、型号、数量进行验收,经维修部门确认合格后开具验收入库单。由材料管理部门负责材料的入库、出库、盘底等相关工作。
(二)水电维修人员根据水电维修任务和需要,由维修人员填写水电材料领用单,经维修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领用。单人单次领用金额超过500元以上的还需分管水电维修副处长签字后方可领用。单个配件达到50元以上的需以旧换新,以旧换新的材料由维修部门与材料管理部门共同组织报废处理。
(三)水电材料仓库应做到帐物相符,每月月底后验收部门组织盘底,盘底人员由材料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材料保管员、科长,分管部门副处长共同组成。
五、水电维修材料的结算
(一)水电材料供应商货款一般每月结算一次,报账时需提供水电采购计划单、材料验收入库单、材料供货清单、正式税务发票等方可报账。
(二)报账按《永利总站ylzz55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流程办理。
六、本办法由永利总站ylzz55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