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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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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教学检查工作是系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使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教学检查的目的、形式及重点

第一条 教学检查是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所采用的检查、评价手段。通过教学检查,有利于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实施,达到预期教学效果。

第二条 教学检查应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分为经常性检查和阶段性检查两种形式。教学检查可采取会议、座谈、听课、问卷、查看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 经常性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常规工作检查,达到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贯彻的目的。阶段性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试考查成绩质量分析,达到实现预期教学效果的目的。

第四条 阶段性检查,每学期按时间分为期初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以期末检查为重点。

1.期初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和各项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其目的是保证新学期迅速地建立起稳定的教学秩序。

2.期中和期末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效果和教学进度,其目的是根据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学期教学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对后面的学期教学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 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

第一条 主管教学的系副主任全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负责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

第二条 系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教研室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并对实验中心的实验课、实习课程的开展及管理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条 各教研室负责对教研室下属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 系部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各项教学辅助、服务工作执行情况检查。

第三章 各阶段教学检查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期初检查:

1.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准备落实情况;

2.各教研室学期教研活动工作计划;

3.学生报到注册、升留级、编班和各类课表、成绩记分册发放等工作;

4.教室、教材、教学用品的落实和实验、实习、设计的准备情况。

5.系主任需组织听课,并着重做好对教师两周备课余量和教案的检查工作,迅速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第二条 期中检查包括教学管理工作、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三方面,具体如下: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改计划执行情况;

2.各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3.课堂教学、自修辅导等管理情况及各部门为教学工作服务的情况。

第三条 期末检查

1.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改计划完成情况;

2.各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3.教研室普查,系教学工作委员会抽查教师一学期教案、作业批改等;

4.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环节教学工作情况;

5.各教研室的试卷命题工作;

6.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安排情况;

7.考后阅卷、成绩汇总、任课教师填写教学质量分析表等情况。

8.新学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 系教学工作委员会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组织广泛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包括实验、实习情况);

2.督导组抽查的方式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等情况;

3.召开教师及各班学生座谈会,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听取对学系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4.通过考试考查成绩质量分析,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5.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评价;

6.汇总检查综合情况,提出分析意见。

第五条 教学检查资料的管理

1.教学检查各种资料是系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具体反映。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应重视利用教学检查结果,认真做好分析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2.教学检查有关重要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细则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办学水平评估,考核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考核教师工作以及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系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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