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党的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经管系党建工作是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建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系部跨越式发展,建设高水平系部的重要保证。为认真落实全国高校党建会议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经管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经管系党建工作的基本经验
经管系是全校规模最大、学生人数最多的系。在近10年的办学实践中,特别是近几年以来,经管系党总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管系工作全局,紧紧抓住经管系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使经管系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工作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党的思想路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和前提。在实际工作中,系党总支高度重视研究和把握党的思想路线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将党的思想路线具体贯彻到经管系各项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经验、开拓新思路,在改革和发展中促团结、求创新,把经管系的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高度重视经管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经管系党总支将提高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办学治系能力为工作的首要因素,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系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充分发挥系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经管系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始终坚持发展是经管系工作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管系发展大局开展工作
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经管系党总支始终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系部全局工作,始终以全系发展规划为行动指引,以实现大系变强系的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活力,形成了党建工作与系部中心工作目标一致、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拓展了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四)始终坚持“以教师和学生为中心,以学术为主导”的办学理念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建设的最终归宿,高校党建工作要围绕教师和学生而开展。全系在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重视以教师和学生的需要作为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员教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提升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形成了一支敬业务实、协作创新的行政工作团队,为经管系教学、科研和学生培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始终坚持从经管系的实际出发,贯彻主动创新的工作精神
党的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创新的工作。系党总支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系部实际情况作为工作开展的平台和出发点,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探索开展党建工作的规律,通过推进党建工作的创新来推进系部的各项工作创新,坚持以党的思想建设创新引领系部教育思想与观念的创新。
(六)始终坚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扬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
经管系的事业是系全体师生员工的事业。系党总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正确的群众观,把体现师生员工的愿望和意志、代表最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予以及时反馈,顺民心、合民意、聚民智,充分调动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经管系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经管系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战略机遇,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经管系确定的 “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本科合格评估”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都对经管系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坚持的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民族和社会中坚为更本任务,以提高领导班子办学治系水平和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保障,紧紧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努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学校党建规划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创建高水平系部,实现大系变强系的进程。
(二)总体目标
着眼于建设高水平系部的长远目标,围绕经管系“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增强办学治系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和谐系部建设,提升系部党建工作水平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大学管理要求的高校党建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不断提高经管系党建和思想政治水平。使系领导班子的办学治系能力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实现经管系“十二五”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党政紧密团结、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
2.坚持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奠定领导班子和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思想上、组织上形成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和明确系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原则,完善系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推进系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4.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端正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5.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构建管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监督机制保障制度在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做到系务公开、“以章治系”。
6.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经管系党的民主建设。努力营造一个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环境,培养和谐民主的系部氛围。
三、经管系党建的主要工作
(一)以经管系发展为第一要务,全面推进系部各项工作
1.着眼发展这个主题,提高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念。团结全体师生,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系部事业的发展上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群策群力,组织实施好发展规划,在全系上下营造人人了解发展规划、人人关注经管系发展的浓厚氛围。
2.在贯彻落实系部发展规划过程中,要突出“创新、发展、和谐”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住促进系部发展这一机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系发展全局,以全系发展规划为目标,开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社会服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确保经管系“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
(二)着力强化经管系党的建设,为经管系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人才保证
1.加强系领导班子建设,围绕经管系的跨越式发展,坚持创新,谋划全局,进一步提高经管系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坚持每周1次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每月1次的领导班子专题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科学人生观、正确群众观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在系部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进一步明确经管系各级党组织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系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建立并健全系基层党支部选举制度,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明确党支部工作职责,健全系基层党支部的委员会会议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馈制度、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评比制度和党组织服务党员制度,完善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调整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形成严密健全的组织网络。按照专业设置党支部的模式做好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加大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力度;增强党支部的服务功能,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党员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特别是要在完成系重点任务、资助生活困难大学生、帮助毕业生就业、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党支部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3.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和党内民主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党支部每学期制定具体计划和内容,实现党支部活动项目化,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评先评优活动,每学期组织1次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确保教育与效果相统一,定期对党员进行形式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建立健全系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培训和素质培养,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在加强培养教育工作的前提下,保持全系发展新党员的数量和党员比例在现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党员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优化,使全系本科学生党员不低于12%,教工党员不低于65%。
(三)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全系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1.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师生员工头脑,认真落实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学校中心任务和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时事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师德建设和学风建设教育。
2.继续完善党总支集中组织、党支部活动、个人自学、专题辅导报告、参观考察、“五位一体”的理论学习机制,使各项理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的,坚持教工双周学习制度,每学期举办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2—3场,组织教工外出考察1次。
(四)大力加强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和谐”的主题,构建起与经管系学科发展精髓要旨相结合的、具有时代特点和经管系特色的文化体系,大力培育和弘扬优良的学风和系风。加强系文化阵地和文化环境建设,在全系设立信息栏和宣传栏,增加经管系人文气息,努力建设开放、优雅、和谐的系部环境。
2.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经管系文化活动。发挥经管系工会的积极性,每学年举办1次教工外出旅游考察活动,2—3次教工文艺活动,丰富教职员工的文化生活;全面提升大学生文化素质,积极探索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新模式,逐步完善反映大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价体系;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经管系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工作,办好经管系二级网站,着力打造经管系文化品牌。
3.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舆论环境;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鼓励竞争、宽容失败、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学术环境;民主平等、积极进取、相互关爱、和睦共处的人际环境;营造团结、民主、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建立“规范、高效、反应迅捷”的管理机制。
(五)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和部署,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经管系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形成知识教育体系和人格教育体系的统一。
2.逐步实现以本科生导师制为基础,以科研立项为手段,以学术讲座为支撑,以个性培养为目的,形成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的新机制。举办“经管系沙龙”;认真组织落实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每年抓好至少3个重点团队的建设、培训和指导工作,力争获得各种不同级别的奖励。
3.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学习成绩不理想、心理存有问题的“特殊”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成系领导、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党员干部三级帮扶体制。
4.做好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每年举办各类就业指导和小型招聘报告会不低于10场,认真组织好各类供需见面会,使学生的一次性就业率超过85%。
5.广泛开展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举办1次社会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会,每年开展1次社会实践征文比赛活动,强化专业服务特色。
6.按照职业化、专业化得要求,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使专职辅导员硕士率达到100%。
7.以党建工作为依托,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每学期定期举办1次学生个干部培训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以章治系
1.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管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结合党总支工作和经管系发展需要,在已出台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支部管理制度等若干新的制度,将经管系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依章(法)治系”,真正做到党务、系务公开,以章治系,提高经管系决策管理水平。
2.将“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学术”的管理理念体现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制度之中,形成协调有力、规范高效、反应迅捷的管理运行机制。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根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中央、教育部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永利总站ylzz5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构建符合经管系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经管系总体工作中,完善监督体系,实施责任追究。
2.广泛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党员和师生员工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完善经管系民主监督体系,发挥系学术委员会、系教学委员会工会、系学风建设委员会、群团组织和广大教职员工的作用,对经管系党政班子的工作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3.明确经管系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确保经管系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行政等各项工作在廉洁、勤政、有序、高效的环境下顺利开展。
(八)抓好宣传工作,提升经管系知名度和影响力
1.继续深入开展“师德教育” 活动,教育经管系全体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确保学科教学与研究的正确方向。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紧紧围绕经管系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关注学术、关注学者、关注学生,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办好经管系网站和宣传栏等媒体,每学期至少换2期宣传栏。向学校有关宣传机构投稿、采稿数量实现逐年递增;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通过经管系承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和高层论坛的形式,扩大经管系的对外影响力,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树立和维护经管系良好的社会形象。
(九)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建设平安系部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建设“平安校园”精神,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将安全和稳定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
2.建立以系、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工作体系,每学期组织2次安全教育和工作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3.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做好帮教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每学期召开1次教职工和学生座谈会,保持同学生家长的联系,构建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积极处理各方面反映集中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经管系的稳定,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十)加强统战、群团、离退休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经管系的改革和发展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加强统战工作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定期召开民主党派教工座谈会,通报经管系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切实加强对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激励他们履行职责,多办实事,广泛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有益活动;深入开展以学科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工程、创收分配工程、送温暖活动为基本内容的“核心工程”建设,广泛开展以师德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3.关心离退休同志的生活和健康,定期向离退休同志通报经管系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在经管系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十一)加强党建工作研究,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1.重视党务工作理论研究,提高创新意识。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党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巩固教育成果,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探讨和研究,创造性的开展好党的工作,实现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经管系每年召开1次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暨工作研讨会,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和科研工作的特点,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探讨党建工作的创新点;在全系各支部中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员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
3.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把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要组织形式,把现代化教育网络资源优势作为开展教育的重要手段,把社会考察及社会服务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四、实施保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深刻认识落实经管系党建工作实施细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管系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经管系党总支要凝聚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智慧和力量,认真贯彻学校党代会精神,执行学校党建工作规划纲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创先争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经管系党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管理
确立经管系党建工作在经管系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明确经管系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大管理力度,形成以经管系党总支为政治核心,全体党员参与,各基层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经管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进行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党支部也要制定详细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并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为实现经管系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队伍保证。
(三)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优化环境
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的条件和环境,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级网站等教育宣传阵地的建设,开辟经管系党员社会实践基地,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党员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平台;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充分激励和调动全系教职员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围绕经管系人才培养目标,形成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育人格局;积极为开展党建工作与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进一步整合、开发和利用人力、物力和智力资源,不断改善党建工作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环境,创造有利于党建工作开展的团结、和谐、奋进的人文氛围。
(四)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和理论的创新。重视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探讨经管系在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在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新水平,开创工作新局面。
展望未来,经管系正处在学校快速发展的机遇期,拥有“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环境,经管系内部拥有团结合作、求实创新的领导集体,拥有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拥有刻苦求学、积极上进的学生队伍。经管系党总支一定会团结和带领全系广大师生员工,认真贯彻和执行学校的党建工作规划纲要,以创新、发展、和谐为主题,不断实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倍加珍惜团结、倍加维护稳定,促进经管系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大系变强系的工作目标。
中共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经管系党政联席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经管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经管系党政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经管系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研究决定经管系日常重要工作事项,加强党政工作沟通的会议,为经管系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维护全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经管系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涉及发展规划、制度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奖惩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周一上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除临时召集外,经管系各室、研究所所提供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送达党政联席会议人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由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系总支书记、系主任、总支副书记、副主任等人员组成。系办主任为固定列席会议人员;会议主持人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应在会前提出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系办主任应做好记录。
第四章 议题的确定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确定,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事先提出,汇总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共同审定的议题,又非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临时研究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程。
第十一条 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应在会前组织有关部门,就议题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协商、协调,并形成可行性方案或建议。
第五章议事程序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采取一题一议的方式。每一事项的议决,须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再做决定。
第十三条 会议研究议题时,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汇报。与议事有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列席会议,接受会议成员的质询。
第十四条 会议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
第十五条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意见分歧,无法做出决定,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讨论。
第十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结束后,主持人要向未出席会议的成员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题的讨论结果。
第六章 会议决定的落实
第十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系领导负责落实;系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决定;系总支书记、系主任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征得多数会议成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党政联席会议认可。
第十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可书面印发有关所、科、室。
第七章 会议纪律
第二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会议成员一般不能请假,确实因故不能出席时,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二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期间,除有特殊情况外,与会人员不处理其他公务、不接听电话、不会见来访的客人。
第二十二条 对党政联席会议的集体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并不得对外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与会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出国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违者要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和决议,全体会议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经管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经管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经管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除按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外,其他例行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年末寒假前召开。每次会议应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学校党委同意。
第三条 经管系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即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由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五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确定时间和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部门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二)交流思想,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征求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反馈给本人或在会上通报。
(四)准备发言提纲。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准备,写出有针对性和一定深度的发言提纲。
(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一周报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并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
(一)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增强党性的情况。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五)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六) 上级党组织要求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第七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说明议题,对如何开展好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必要时可选择针对性较强的材料或文件进行学习。
(二)负责征求意见的人员向班子成员通报征求意见情况。
(三)班子成员分别实事求是地进行检查、总结,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四)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团结,共同提高。
(五)支持人对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组织研究改进意见,落实分工,限期制定改进措施。
第八条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议题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九条 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需要时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建议。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期限、和责任人,狠抓落实,切实加以解决。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后一周内,要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经管系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增强经管系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创业、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经管系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经管系实际,现就我系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和改进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是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学校和经管系发展的需要,是巩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的需要。
经管系《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要把经管系建成具有地域特色、多学科专业格局、较高水平的系部。加强和改进经管系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是经管系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需要,为此,需要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凝心聚力。惟有如此,才能全面落实经管系 “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实现具有地域特色、多学科专业格局、较高水平的教学型经管系的目标。
(二)深刻认识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性。
从总体上看,经管系广大教职工政治思想品德的主流是好的,突出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表现出良好的政治觉悟、大局意识、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扬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精神,保持勤俭办学、勤俭办事优良传统,为经管系的建设发展甘于奉献;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三个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然而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在社会迅速发展和学校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我系教职工的思想方面和其他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些教职工由于某些原因工作积极性没有得以充分发挥;一些教职工在面临社会和系部迅速发展中对自身的未来发展信心不足;一些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因工资、福利、住房等关乎自身切身利益的问题尚未得到很好地解决从而产生思想问题;还有一些教职工缺乏和谐理念,认识事物、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等等,所以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也是帮助教职工实现人生目标、身心和谐发展的需要。
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正确认识社会、正确认识自我的能力,是教职工确定人生规划、实现人生目标、为学校和社会做贡献的基础;也是教职工正确面对人生困难、做出正确选择、保持健康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的重要基础。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是经管系为教职工服务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要培养大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必须要有德才兼备的创新型教师队伍。要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首先要重视和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师是学生进步成长的导师,教师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持续、深远、不可替代的影响。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生有着巨大的示范与引导作用,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教辅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使学生上门办事感到可亲可信,增强学生对学校和系部的认同感。
二、明确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一)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发展;正视利益,追求精神”的工作理念。要坚持信任教职工、尊重教职工、服务教职工、激励教职工;要坚持用经管系发展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用发展来凝聚和激励人;要坚持从教职工的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出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承认教职工正当需求的合理性,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调节机制;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
(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准则,以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求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一支政治上可靠,思想上过硬,作风扎实,行为端正,业务优秀的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
(三)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尊重和保障教职工对系部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教职工提高业务水平,特别是青年教职工成长发展提供条件;着力解决师德建设、教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继承和发扬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树立勤俭办学的理念和科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不断创新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载体
(一)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除周二下午思想政治学习时间外,系党总支将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全系教职工开展党的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高等教育理论、法律、法规、学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和经管系改革与发展大计,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活动中切实起带头作用,找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做到学以致用。
(二)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总支书记谈心日制度和系领导值班接待制度、设立书记信箱和主任信箱;建立网上信息沟通平台和新闻发布平台;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系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系分工会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开展凝心聚力工程,为教职工多办实事。
要切实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开展系领导与学科带头人、党外代表人士的交流谈心活动,为学科带头人搭建研究平台。系领导要对重病、家庭重大变故的教职工上门慰问,对有思想困惑或思想变化的教职工,特别是新引进、换岗、职称职务变动的教职工进行谈心,使广大教职工处处感到受人尊重、被人关心的温暖。经管系对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申报课题和奖项等进行指导;帮助教职工特别是新引进的教职工解决住房等实际生活方面的困难;改善教职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条件;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四)加强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高雅的生活方式。
经管系要加强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要在全系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引导教职工用和谐的方法、和谐的思维方式认识事物、处理问题,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以开阔的心胸和积极的心境看待一切。在人与人关系上,引导教职工树立合理竞争、共同发展的理念,提倡包容和协作精神。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教职工会议,回顾经管系建立以来艰苦奋斗的历程,总结办学的基本经验,提炼新时期艰苦奋斗的精神,促进系部的可持续发展。要建设好“教工之家”,系工会要组织开展深受全系广大教职工欢迎的、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缓解教职工的身心压力。增强他们对经管系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
(五)树立敬业爱岗的教师典型,大力表彰优秀教职工及其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教职工关心经管系发展、参与集体活动、承担公益活动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着力解决师德建设和教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师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制止在科研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不端行为;加强纪律监督,遏止招生和各类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评选并表彰系级“优秀教师”、 “优秀辅导员”、“优秀导师”等活动。倡导“专家治学、教授治学理念”,加大对学科带头人及其学科团队和其他优秀教职工的宣传力度。
(六)切实加强教职工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党员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觉性、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系党总支和支部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教职工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将其作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重要环节和重要基础。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以制度为保障,发挥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公益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职工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评选表彰系级“优秀共产党员”,做好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工作。
(七)加强作风建设、效能建设。
系部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使教职工感到可亲可信,增强教职工对经管系的认同感。制订经管系各办公室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并建立业绩奖励制度。逐步建立起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精神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教育的长效机制。完善教职工考核与评价体系,从经管系的发展需要、学生的发展需要和教职工自身发展需要等三个方面来综合考核与评价教职工,尤其是通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聘任考核所建立的考核与评价办法,引导全系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八)建立和完善各种奖励及激励措施,为培养创造型人才打好基础。
经管系要采取激励措施,深化制度改革,明确以能力、业绩作为人才评价标准,为培养创造型人才打好基础。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科研活动;要特别关心青年教职工的成长与发展,组织老教师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发挥青年教职工的积极作用通过校内外多种途径,为青年教职工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
(九)加强教职工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是加强经管系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经管系要采取分层次、定方向的培养体系,加强重点学科领军人物的培养,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组织学生工作队伍人员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他们从事学生工作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提倡教职工主动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采取措施鼓励教师担任班主任和导师。通过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来强化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进一步推进经管系师德建设和教风建设。
四、切实加强对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一)经管系成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系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系党政领导、总支委员、分工会主席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大家的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
(二)经管系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系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属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教工党支部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青年教职工在政治上、业务上的成长。要通过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来强化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和教风建设。在各级各类先进教师评比和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中,要突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作用,大力弘扬“资环精神”,紧密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引导全系教职工关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对发展中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多做正面引导、团结教育工作,多做释疑解惑、提高认识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工作。组织开展“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为主题的讨论和“我为系部发展增光彩”等活动,进一步继承和发扬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树立创建节约型系部的新理念。
(五)从时间和经费上保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每周二下午时间除用于理论学习和教工例会外、还可以安排各类活动。经管系要设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各项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经管系系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经管系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使系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1号)精神和学校有关的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在原有系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系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系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管系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系以及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以真实、公正、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经管系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系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系务公开;2、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3、要从系部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要有利于师生员工知情,方便师生员工办事,有利于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二、系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系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任组长,系党总支纪检委员、系工会主席、系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具体指导和负责系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系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系办。其职责是在系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起草系务公开有关文件,筹办各种系务公开的会议,负责系务公开的来信来访接待,监督、检查系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收集并负责上报和反馈信息,协调开展系务公开有关工作。
三、系务公开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系务公开的对象原则上为全系师生员工。
四、系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经管系的办学思想、发展总体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2、经管系财务管理,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各项经费特别是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事业收费;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
3、系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应聘条件、岗位聘用、竞聘程序、竞聘结果等、系内津贴制度的制订发放、教职工考核、奖惩、人事调配、劳动管理等的办理程序、结果等。
4、各类修缮项目的立项、预算以及质量验收结果及决算、审计等情况。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标方案及招投标结果,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运行情况,大型废旧仪器设备及大宗废旧物资的处理情况。
5、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申报评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实验室等的申报、招生计划、政策、结果、重点学科建设的申报、评审以及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
6、单位专项经费、办公经费、接待费用和各种收入的开支情况;分配政策、评优评先等政策规定及办理结果。
7、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师资、管理队伍建设,包括师资培养规划与办法、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选拔、职称申报与评聘;国内外进修、访学人员的选派等的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
8、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承诺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包括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
9、学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评优方案、指标、范围、条件、结果;各类奖、贷、助学金的申请、发放办法,学生获奖名单等,在系学生转学、转专业等情况。
10、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五、系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以各种会议的形式进行公开,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周二政治学习会议、学科带头人座谈会、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等。
2、以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开。
3、相关的通知栏进行公开。
六、系务公开的要求
1、经管系要充分提高对实行系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把推行系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要认真研究制定系务公开的内容、项目以及公开的形式和办法,所公开的内容和项目要符合系务公开所确定的基本范围,并使之具体化。
3、经管系设立系务公开渠道,由系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系务公开的公布工作,每次系务公开的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专人负责存档,以备查用。
4、建立和健全系领导值班(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解决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七、系务公开的监督
1、系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教职工对系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工会每年组织一次对系务公开工作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通报全系。
2、党组织要主动配合行政领导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保证系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3、党政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教职工在经管系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系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设立系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对系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必须及时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和处理。
中共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经管系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
第一条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是体现党内民主、党员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经管系基层党支部建设,规范经管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经管系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经管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管系党支部通过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以便于有的放矢地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证党员享有党员权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消除思想上、工作上的分歧,增加团结,加强自身建设。
第三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是党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认真学习,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积极开展思想斗争,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
(一)传达中央及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决定、指示和文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情况;
(四)检查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表彰先进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
(五)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七)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第五条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组织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要围绕当与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围绕学校、经管系的中心任务,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任务、服务大局,把党员的注意力引导到促进经管系发展工作上来;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七条创新组织生活会的活动方式,使组织生活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讲求实效,更加贴紧学校实际、贴紧党员、贴紧生活,努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八条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经管系各党支部要严格坚持这项制度,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后。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召开,但不能挤掉。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除了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
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系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党总支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做出表率。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向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第十条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第十一条要严格组织生活会纪律。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二条在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三条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有记录。制定专用的会议记录本,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经管系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促进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经管系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经管系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党支部是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在系党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校党委、系党总支联系广大学生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带领学生党员和广大同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以培养高境界、高素质、高水平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本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学生党支部一般以专业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党委批准案,可设立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立若干党小组。
第五条党员人数在七名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党员不足七人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名。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支部委员缺额时应及时增补。
第八条党支部书记应当由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政治辅导员担任。
第三章 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学生党支部在经管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十条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效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按时缴纳党费;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第十一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第十二条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履行党员发展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十三条要经常听取学生对经管系建设和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系他们的思想、生活,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维护其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四条 发挥党组织在学生中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学校和系部公共秩序,保证信息畅通。
第四章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和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内生活的基本形式,也是党的优良传统。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二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学期一次。
第十六条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的重要保证。党员组织生活必须坚持政治性、思想性、严肃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保证每月1-2次。
第十七条联系群众制度,是党支部建设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八条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自我监督和组织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本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保证和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适用于经管系学生党支部。
第十八条本条例若与上级党组织规定有出入,以上级党组织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条例未尽事宜可参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规定。
中共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经管系学生党员培养与发展条例
为全面推进我系学生党员培养与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系培养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和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经管系学生党员培养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培养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
(二)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党外群众的教育
由各年级辅导员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在全体同学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对于有入党愿望要求的学生,应积极激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帮助他们认清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二)建立登记卡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组织接到其申请后,应派人及时与之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同时,党支部要建立登记卡,将其列入培养计划,并经常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申请人具备强烈的加入党组织的愿望,并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申请人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基础,品德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中等以上并获奖学金,在校、系级班级开展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3.申请人须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须有所在党支部依据以上条件及申请人递交思想汇报情况,综合表现情况,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确立备选名单,报系党总支。
5.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由系党总支最终审核确定。
(四)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及发展计划
1.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期的培养教育、考察,并民主评议,基本符合党员条件者可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2.党支部指派对重点培养对象比较了解的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听取重点培养对象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给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培养,鼓励他们发扬成绩,改正缺点。
3.党支部每半年对重点培养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实际表现和关键时期的表现进行考察,由培养联系人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
4.要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审查材料。
5.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资格。
6.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确定发展计划,报系党总支审批。
7.党员发展计划由系党总支最终审核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由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二)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发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其他材料送交系党总支。
(五)组织员谈话。系党总支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总支汇报。
(六)经管系党总支讨论形成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报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要自觉的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3.预备党员应按时缴纳党费。
4.预备期满,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填写书面考察意见。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系党总支和校党委组织部说明原因。
2.转正的程序和手续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书。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党支部审查转正材料(①转正申请书②思想汇报③群众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①申请转正者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
②介绍人介绍其预备期间表现;
③其他党员充分讨论;
④与会党员表决。
(5)支部在会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将材料及时报送系党总支审批。
(6)系党总支审批通过,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后,方可转为正式党员。
3.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系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再培养再教育工作要狠抓落实,常抓不懈。每位学生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结合本条例,各学生党支部要认真督促,严格检查落实。
(三)本条例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本条例应用于经管系各学生党支部,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经管系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附件
附件1 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人才培养、党员竞赛活动、系风建设、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附件2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附件3 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举报。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4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附件5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6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教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附件7 党支部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小组长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班组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公司制度和所在单位(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师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党小组、团支部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附件8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组织部规定的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件9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