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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ylzz55教师监考操作规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8-15

永利总站ylzz55教师监考操作规程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认真执行《永利总站ylzz55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院政发[2010]49号)的基础上,为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开考前

(一)考前领取试卷必须认真核对试卷种类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报告。

(二)按要求提前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1、清理考场,清除杂物;

2、布置考场,安排考生座次;

3、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强调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考生将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认真核对相关有效证件,严防代考;

5、没带任何有效证件的考生应禁止入场,需取来有效证件后方可参加考试;

6、要求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交至教室前方讲台或监考教师临时指定的位置集中存放。开考后如再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等资料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

7、要求考生考试期间关闭手机,不允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如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含利用类似设备查看时间),均视为违规,并按照“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违规”从严处理。

(三)分发试卷,提醒考生检查试卷,对有印刷错误及装订缺页等问题,应立即向主考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督促考生在答题前先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

二、考试中

(一)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职责,不撤离职守,不随意调换监考,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监考人员的违纪行为严格按《永利总站ylzz55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政发[2012]91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开始后,考生在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确因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应由监考教师全程随同。

(四)在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要相互协作,兼顾前后,行走察看,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如有突发事件(比如:听力不清楚、学生突然生病等等)应及时报告考务办。

(五)考生有违规行为的,监考老师应及时果断处理,及时掌握违规证据,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如实记录违规行为,并填写《永利总站ylzz55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及时将考生和有关违纪、作弊的证据送到考务办等候处理。

(六)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考生,并再次督促考生检查是否填写完整个人信息(班级、学号、姓名等)。

三、考试结束后

(一)监考教师应仔细清查确认考场考生人数,清点试卷、答卷等考试资料的份数,做到准确无误。

(二)及时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送交考务办。

(三)若考场内有违规考生的,还须提供《永利总站ylzz55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和违规材料等资料。

四、附则

(一)本操作规程适用期中、期末和补考等相关考试工作。

(二)本操作规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操作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