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8 点击数:

校教通〔201774

关于公布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已经启动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和《永利总站ylzz55关于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通〔201736号)精神,学校组织了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的评审会议,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对本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客观的评审,自动化等5个专业获得2017年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的立项 (详见附件)建设期从2017.9-2021.7月共4年,学校对每个立项专业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按3:3:2:2的比例分年度拨付。

对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目标要求和《永利总站ylzz55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项目详细实施方案、经费年度预算和项目预期目标于201792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核。

2、建设期内项目负责人于每年6月份向教务处递交一份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总结,重点就开展的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进行写实性分析与总结。

3、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于20196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情况将决定未来2年的经费投入。中期检查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种。中期检查合格者,后续全额资助;中期检查基本合格者,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后续资助6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撤消立项,中止后续资助,撤回节余经费,并对已开支经费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决定处罚措施。

420216月底对项目进行终结性验收,验收前各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全部验收材料。

5、各二级学院应对立项项目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确保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以推动全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附件:永利总站ylzz55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专业名单

                          永利总站ylzz55教务处

                      20177 9


附件:

永利总站ylzz55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专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资助经费

1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谢常清

10万元

2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植物保护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

金晨钟

10万元

3

法学院

法律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

游志能

10万元

4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中英合作)专业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

赵艳红

10万元

5

商学院

财务管理专业卓越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杨怀宏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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