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学计划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及实训材料,安排实训指导人员,保证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
2.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吸纳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更新实训内容,改革实训教学方法。通过实训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训室大型及精密仪器的使用原则是在不降低教学、科研实训要求和精度的情况下,可用一般仪器设备解决的,不得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不和理的使用要求。
4.实训指导教师应亲自调试一般仪器实训设备。精密仪器需经过专职人员许可,方可使用。
5.毕业生实习,所做实训项目需用仪器材料等,需提前做出计划,领用时持由指导教师签名的领条向管理人员领取。根据毕业设计核实所领物品的使用及消耗情况。
6.实训指导教师应在实训前检查实训准备情况,必要时需做预试,若课程有变须提前告知,如不通知实训室工作人员,且上课后十分钟不到者,实训室不再等候,过时不补。每次实训务必善始善终,不得半途离开。
7.指导教师应参与实训室建设,改进更新实训项目、实训方法实训技术。
8.仪器、器皿归还时应保持清洁、完整,否则不予接收。
9.各类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实训室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严格遵守各项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实训教学任务。
永利总站ylzz55美术系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