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维修)项目收集资料范围(后勤基建处、审计处)
1、工程立项审批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施工现场(含工程变更)签证单、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结算书、工程审计承诺书等工程相关资料;(后勤基建处)
3、工程计价取费表(外审项目包含在审计报告中)原件;
1、工程项目决算审核单复印件(内审项目)或审计报告原件(外审项目);
4、工程相关的立项审批表、施工现场签证单、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工程结算书及审计承诺书等所有资料原件
工程联系单(或工程立项审批表)、工程量竣工验收清单、工程造价计价表(或结算书)等;
3、工程联系单(或工程立项审批表)、工程量竣工验收清单、工程结算书等所有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