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校经责审告〔2021〕0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1〕22号)、《永利总站ylzz55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院政发〔2012〕56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审计委托函(校组〔2021〕17-22 号),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21年 5月31日起,对以下6名同志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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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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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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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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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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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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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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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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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党政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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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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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6 5 至 2021.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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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组长:
郑翠云
审计组主审:
蒋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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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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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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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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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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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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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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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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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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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6 5 至 2021.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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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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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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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学院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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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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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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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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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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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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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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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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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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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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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遵守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办公地点:成德楼三楼审计处303室
意见箱设在:明德楼一楼、仁德楼一楼、同德楼一楼、高韵楼一楼
联系电话:15080803821(蒋老师)
电子邮箱:RWKJSJC@163.COM
永利总站ylzz55审计处
2021年 5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