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学院创新《器乐演奏》课程考试改革
近年来,在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音乐舞蹈学院践行“以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应用型教育理念,以培养“双台型”音乐人才为目的,不断进行教学改革与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器乐演奏》课程是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门主干课程,“以考促教、以考促学”,期末考试是检验学生课堂学习与教师课堂教学成效的重要举措。音乐舞蹈学院器乐教研室根据该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通过集体讨论,创新考试方式,制订考试评分标准,并提前将考试要求告知全体学生,要求学生在平时的上课过程中注重教师对演奏技巧与方法的应用,并在课后反复训练,通过训练不断的提高《器乐演奏》课程教学质量。
6月18日,在逸夫楼音乐厅与演播厅两个考场同时举行《器乐演奏》课程的考试,要求考生着正装上台演奏,每个学生演奏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并严格按学号顺序进行考试。为保证考试过程“公正、公平”和保存考试资料,采取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的办法。
每场考试由器乐教研室的5-6个名专任教师担任评委,评委根据评分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进行独立评分,所有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做为该课程的考试分数,并当场统分。评分材料和录像资料于每一场考试结束时签名后上交,教研室装订成册,作为教学质量分析与评价的重要资料。
通过考试改革促进了课堂教学改革,教师对如何“教”,学生对如何“学”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演奏效果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达到了教学目标要求。
本次考试改革期间,学校教务处处长羊四清也来到考试现场进行现场督查与指导。(音舞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