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ylzz55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21〕 30号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现将《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
永利总站ylzz55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日
永利总站ylzz55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校内实验实训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实验实训
实验实训工作主要是学生动手能力与技能的培养的主要环节,实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是学生专业技能技术培养的保证,实验仪器维修工作保障,为规范校内实验实训各项行为,特制订该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职责范围
校内实验实训计划简称为项目,直接使用人简称为项目组。
1、项目组为实施实验实训第一责任这人,负责项目申报;
2、专业系主任为实验实训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确定与初审;
3、实验中心主任、实训中心主任为实验实训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核实与审核;
(二)主要职责
1、实验中心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为实验指导教师组织实施实验项目提供保障;实训中心负责实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为实训指导教师组织实施实训项目提供保障;
2、实验中心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场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的申报。办公室主任负责学院办公场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的申报;
3、实验中心负责实验耗材请购;实训中心负责实训耗材请购;
4、实验中心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建设项目资料的汇总与职能部门的联系;
5、实验中心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新采购国有资产的入库工作。
二、安全职责与责任
安全是事关学院广大师生人身与财产大事,确保学院实验实训和办公场所安全,特制订该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职责范围
1、办公设施使用人和实施实验实训项目组成员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办公设施安全直接责任人;
3、学院办公室主任为学院所有办公场所安全责任人;实验中心主任为学院所有实验实训所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整改措施
实验中心和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排查与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则实验中心或办公室必须及时做出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提交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