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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2018-09-24 16:52  

实训教学是高等学校培养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规范实训教学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训教学授课计划

实训教学授课计划是落实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安排实训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进度以及实训考试、考查等具体措施的依据。同时,也是实训室编制低值易耗品计划和评估投资效益的依据。因此,学院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要求编制学期实训教学授课计划。实训教学授课计划一经制定,一般不得变动,确需变更,应经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审批。

二、实训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一)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设计实训步骤和方法,并写入实践课程教案大纲。

(二)实训员须提前将实训室设备调试到正常使用状态,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发生故障的设备名称、编号及故障情况便于及时处理。

(三)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应按指导教师提出的实训要求,认真进行实训。指导教师必须在实训现场巡视指导,纠正学生的不规范操作,检查学生实训数据、记录,并按照实训课考核要求加强学生实训操作的考核,掌握学生的实训表现。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质疑、答疑。

(四)实验课后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整理设备,打扫卫生。实训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登记表。实训员对损坏的仪器、设备按有关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办法组织赔偿和维修。

   三、实训教学课程的考核

(一)凡独立开设实训课的,单独进行考试,单独记成绩。

(二)非独立开设的实训课程根据专业和课程的性质,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按操作考试、平时成绩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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