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12〕30号
永利总站ylzz55
关于印发《校园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永利总站ylzz55校园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永利总站ylzz55校园网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
永利总站ylzz55校园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永利总站ylzz55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的用户网,是为学校教育、科研及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为了加强校园网的建设、运行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暂行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校园网的管理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永利总站ylzz55校园网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把学校内的局域网、网段和单机户连接起来,建立一个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环境,实现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及因特网(Internet) 联接,旨在为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活动提供先进的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以支持并促进学校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网络建设
第三条 校园网建设遵循“依据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成熟可靠”的原则,在技术和设备上,坚持:
(一)实用性第一,校园网必须具备教学、管理和通讯三大功能;网络的建设要考虑学校的需要和可能,首先满足教学需要,把服务教学作为校园网建设的出发点。
(二)技术性,在实用性基础上尽可能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技术的制定要采用经过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先进的、同时又能满足校园网要求的技术。
(三)具有开放性,开放性靠标准化实现,必须遵守国际标准。
(四)少花钱多办事,工程项目、采购设备遵循招标议标原则。
(五)良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扩充性。
(六)使用性:中文界面、界面友好、使用方便、容易操作、有在线帮助。
(七)经济性:投资合理、使用周期长。
第四条 校园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论在新建阶段、扩展阶段,还是在升级改造阶段,各单位(部门)要在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将分配的工作项目作为本单位(部门)的份内任务,积极配合,按时完成。
第五条 校园网建设及每年网络运行费,主要由学校预算资金安排;信息资费由用户承担一部分。各单位局域网建设,含楼内布线,由各单位申报到学校后,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并负责技术指导;后勤基建处承办,国资处负责设备购置。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校园网的管理部门设在校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学校校园网的建设、管理及其子网的技术指导,包括IP地址分配、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扩展、校园网与省、市各信息中心工作的协调、联系以及校园网维持正常运行的交费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网络及其技术和信息的对外服务工作。
第七条 校园网的各办公用户端、计算机设施、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机关与教辅单位由各部门行政主管领导负责,系部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并指定系统管理员和安全员(原则上由行政秘书担任)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网站正常运行、安全和上网信息进行管理,系统管理员接受信息中心的技术指导。
第四章 用户接入
第八条 学校校园网用户分为部门用户和个人用户。部门用户必须是学校的正式机构;个人用户必须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校园网原则上不接纳校外用户,特殊情况,须由信息中心报请校长批准。
第九条 申请加入校园网的用户,应了解网络管理制度,与信息中心签定安全协议书及公安部门的备案手续。
第十条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校园网的接入部门和用户未经信息中心批准,不准与其他互连单位联网;不准发展校外的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准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
第十一条 信息中心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校园网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一定的控制。
第五章 IP地址管理
第十二条 本着“谁申请,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IP地址申请人,必须对IP地址严格管理。 其中包括:
(一)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严格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不得非法使用未分配的地址和他人拥有的地址。
(二)各单位拥有的IP地址,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三)各网络接入用户,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四)与校园网中止联网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退还信息中心。
第十三条 对盗用IP地址和网络帐号用户的处罚
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各单位及所属用户,不得非法使用未分配的IP地址或非法盗用他人IP地址和网络帐号。凡盗用他人IP地址或网络帐号进行国内外通信的用户,一经查实,将赔偿被盗用户的损失,同时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网络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校园网的各项服务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校园网运行费、校园网通讯费和校园网维护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第十六条 学校各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其利用校园网进行的网络资源开发或应用系统开发,必须由学校统一规划立项、经学校批准并在信息中心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七章 收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为有效地使用各种网络信息资源,促进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有利于校园网的管理,学校校园网对个人用户收缴相关费用,以减轻学校的负担。
第十八条 信息中心设置专用服务器并安装计费系统,由信息中心对校园网的联网计算机和用户统一进行计费收费管理。
第十九条 信息中心可根据本规定,参照有关院校的标准,会同财务处制定永利总站ylzz55校园网的收费标准及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