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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教学奖惩制度
2012-10-29 00:00 管理员 

中文系教学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1.奖励制度

在以下几个方面成绩显著或比较突出在教学评分时酌情加分,评优时优先考虑,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1整个学年无迟到、早退、缺课现象。

1.2教学准备充分,教案书写详细、工整,被学院评为优秀教案。

1.3经常深入学生中进行认真辅导、答疑,学生评价好。

1.4为人正直,深受学生敬佩,在为人处世方面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1.5在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方面卓有成效,收到良好效果。

2.处罚制度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现象在教学评分时酌情扣分,可参照学院有关制度给予处罚。

2.1出现无故迟到、早退、缺课现象。

2.2教学准备不充分、无教案或备课不认真。

2.3出现重大的教学事故。

2.4擅自随意调课。

2.5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教学活动。

2.6不布置不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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