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
网站首页|学院概况|党建工作|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海园文苑|校友分会|下载中心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党建工作>>学习园地>>正文
文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
2019-03-15 00:00 管理员 

   一、教研室主任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室各学科教学工作,包括执行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开展教学评估,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等。

   二、每学期初,在组织本学科教学研究教学的基础上制订好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同年级同学科教师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目的要求,统一教学进度,统一考试评卷。

   三、熟悉本学期前沿发展态势和教学改革动态,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如举办专题研究报告会,讨论会、课题改关、学术论文交流等。教研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四、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参与教学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教研室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

   五、组织本学科教师相互听课、评课,研究教学方法,注意发挥老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新老教师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组织本学科的考试命题、阅卷、评分工作。教师命题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才能制卷。

   七、组织本学科教师有计划地参加省内外的学术研究活动。

   八、审定本学科教材的征订和教学参考资料的征订工作,经抓教学的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

   九、每年底写出主学科教学工作总结,统计本室教师学术研究成果报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长办公室。

   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每学期定期召开两次工作信息交流会,磋商教研工作。

关闭窗口

学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 邮编:417000 电话:0738-8325885 
技术支持:娄底星城在线 电话:1380738763 QQ:441973438
(C)2010-201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